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

各行政村、旅游景区:

清明即将来临,节日期间扫墓和踏青旅游的人数将成倍增加,上坟祭祖烧香、烧纸钱、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将会剧增,加上正值春耕农忙之季,历来是我镇森林火灾的高发期,森林消防将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。根据临森指[2011]4号文件要求,结合我镇工作实际,现通知各村、旅游景点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,落实有效措施,全面动员,全力以赴,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。

一、认真组织,加强领导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忧患意识,把森林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把领导责任贯穿于森林消防工作的全过程,形成健全稳定、精干高效、信息畅通、反应快捷、保障有力的森林消防组织指挥体系。当前正值村委换届时期,各村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森林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,认真组织,加强领导。要按照森林消防工作关键落实在基层的防控思路,积极推进应急防控责任重心下移,发挥好村级巡查员的重要作用,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基层,落实到千家万户,促进基层群防群治活动的全面开展。

二、积极宣传,严管火源。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、横幅、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,加强安全扑救知识的宣传普及,加大火源管控力度。特别是要做好老年、痴呆、中小学生、外来旅游人员、社会盲流等人群的教育和监管工作,在林区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。特别是在清明期间各类农事用火,坟区、墓地祭祀烧香烧纸、燃放烟花炮竹等野外用火将急剧增多,森林火险隐患随之增大。森林消防巡查队员必须到岗到位,加大巡查密度,重点地段如坟区、墓地等要增岗设哨,加强管理,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。对火灾肇事者,要切实加大打击处罚力度。

三、科学引导,文明祭祀。对上坟烧香点烛等祭祀活动,要积极引导文明、安全用火,推行集中焚烧,倡导植树、献花等现代时尚的文明祭祀方式,严禁上坟祭祀燃放烟花爆竹,努力实现文明清明、平安清明。

四、积极备战,科学处置。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淳安“2.5”森林火灾教训,完善森林消防应急管理机制,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培训,对扑火机具及时添置维护,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,能快速有效处置。要本着“以人为本”的精神,严格处置程序,科学扑救。各级森林消防指挥员要深入一线,靠前指挥、沉着冷静,严禁老弱病残人员参与火场一线救火,确保人员无伤亡。

五、加强值班,确保安全。要提早制定节日期间各项应急预案,强化节日期间值班力度,确保森林消防工作高效有序运转。各村、风景旅游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,保持信息畅通,随时掌握火情,一旦发生火情,要及时上报,不得瞒报漏报。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控制外出,确需外出的,要及时告知镇党政办。并保持通信畅通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、应急分队人员要随时待岗待命,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参与火情火警处置。

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:63791073、63791443

来源:【临安新闻网】   作者:   信息发布:沈晔   添加日期:2012-07-04   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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